辦理對象
1.一般報檢資格:
(1)報考丙級:年滿15歲或國中畢業證書(未滿15歲需檢附國中畢業證書)
(2)報考單一級:請參考簡章相關職類規定
2.免試學科報檢人:須檢定免試學科之佐證公文。
3.免試術科報檢人 自104 年1 月1 日起,學科測試成績保留取消,申請免試學科或免試術科之說明如下:
(1)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10 條、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 條等相關規 定提出免試學科證明文件者
或近三年(依簡章規定年度為限)已取得術科成績及格,其成績自下年度起,三年內參加檢定時,得予保留。申請免試術科者,
請檢附具「及格」或「分數」字樣之成績單影本(若成績單遺失者,得自行於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 (http://www.wdasec.gov.tw)首頁\資訊查詢\成績查詢\列印),
報名時不用檢附資格證件。 前項保留年限,得扣除暫停辦理檢定之年限,或配合停辦之職類縮短保留年限。
(2)報檢人必須先符合報檢職類資格後,始得於報名時檢附免試術科證明或主管機關所出具免試 術科公文影本提出申請免試術科。
4.報檢人於報檢時未申請免試學科或術科者,視同一般報檢人。
註:近三年(依簡章規定年度為限)曾參加同職類同級別技能定且該職類報檢資格3年內未經主管機關公告修改者,免附報檢資格證件,但須檢附前述任一年度學科或術科成績單影本。
(3年內報名相同職類級別免附報檢資格查詢連結:https://eservice.wdasec.gov.tw/WWW/C526M )